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评估报告以3471.8658万元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的股权(即2866.2万元实缴出资)给浙江晓川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不低于人民币1736万元的股权转让款;标的公司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付清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1735.8658万元。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受让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4.协议签订后,受让方根据支付安排完成首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各方配合标的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变更登记事宜,同时完成必要的公司章程及法定代表人、新选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备案。交割日为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日。受让方自交割日起,成为标的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及承担股东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