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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签订合作销售协议

阳光股份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阳光金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金汇”)与甲公司签署了《产品合作暨销售协议》,阳光金汇承诺自第一批货物交付之日起90日内向甲公司分批采购服务器及配套设备,协议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2.931亿元(含税)。

本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1.22%,若交易完成,将导致公司资产规模大幅增加,且相关采购融资费用亦大幅增加,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重大影响。

 本协议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2.1条及6.2.2条等相关规定的披露标准,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协议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为维护双方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部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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