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聚焦于全国“原拆原建”项目(即自主更新项目)中的一项专项政策——容积率奖励。该政策直接关系到居民家庭的实际得房率、居住面积的改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提升。研究容积率奖励政策,有助于更务实、更有效地推进相关工作,使居民切实感受到原拆原建背后的政策支持。需要说明的是,本报告的研究仅基于相关案例的统计结果,各城市的实际情况更为复杂,且一些容积率政策处于完善优化之中,建议具体政策以各地政府官方发布的内容为准。 |
本报告基于公开渠道收集的17个典型项目及8项地方政策,共计25个案例,围绕原拆原建中的容积率奖励与规划指标优化政策,从建筑面积增量、楼层增量、不计容配套类型、容积率弹性控制等维度进行系统分析,揭示当前政策演进的核心趋势与区域差异。

二、分维度数据分析
(一)建筑面积增量分析
原拆原建的容积率政策,核心在于对地上建筑面积增量比例设定上限或其他内容。从政策力度来看,各地侧重点明显不同。从此次纳入统计的25个案例来看,广州、济南明确设定30%的增量上限,体现出适度弹性;深圳则采取零增量策略,严格限制突破原产权面积;北京以原容积率复建为主,重点在于消除安全隐患;杭州、长沙、哈尔滨则实行个案灵活处理,无统一比例约束。总体而言,政策导向趋于精细化和差异化。

(二)户均增量建筑面积分析
根据此次纳入统计的案例,我们认为,原拆原建后,户均增量主要集中在5-10㎡区间。其中,杭州因扩面政策,增量可达20㎡,但需按市场价补差。同时,从六个具体项目来看,户均增量的平均值约为9.2㎡/户。具体而言,增量主要来源于以下四个方面:①政策上限内的优化(广州);②楼层增加(长沙、哈尔滨);③户型重构(上海);④电梯或公摊补偿(济南)。

(三)楼层增量的分析
根据已有数据,原拆原建项目中平均增加的楼层约为三层。分析显示,楼层增量呈现三种模式:1、适度微增型(哈尔滨、长沙):楼层增加2-5层,以改善居住条件为主要目标;2、大幅增容型(武汉两地):通过“增户反哺”模式,单栋楼宇高度跃升至17-32层;3、品质优先型(杭州):不追求容积率增加,以品质提升为优先目标,通过牺牲容积率换取更好的居住环境。

(四)不计容配套的分析
不计容内容正从“单一设施”向“系统性配套”扩展。电梯(广州、青岛)、公共走廊(广州、青岛、深圳)、停车空间(杭州、青岛、深圳)成为最普遍的“标配”不计容项。杭州的3倍面积奖励机制和成都的“不受容积率制约”条款代表了政策创新的两个前沿方向。

(五)容积率弹性控制政策演进
各地容积率管控呈现“因城施策”的梯度差异。严格限制型坚守安全底线,严禁突破原产权面积或原容积率;适度激励型设定增量上限(如30%),在约束中预留发展空间;弹性控制型通过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容等举措,以配套资源换取居住品质提升;突破创新型则彻底松绑容积率指标,全面推行“不计容”激励,体现品质优先导向。整体来看,政策正从单一的“刚性管控”转向“精细化治理”,重心从限制建设强度转向通过差异化规则引导城市空间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城市政策对比分析
当前各地原拆原建小区更新政策呈现差异化推进态势,从政策成熟度的评估角度,其核心政策维度涵盖容积率奖励、不计容配套类型、资金平衡模式等多种模式。总体来看,政策力度从南向北、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递减,成熟地区更注重制度设计与资金分担,而试点地区仍以激励探索为主,行业需关注政策落地节奏与地方财政支持力度。

四、关键趋势研判
(一)从“个案审批”走向“制度化管理”
对各个案例进行分析能够看出,当前从城市试点到省级立法的政策跨越,清晰地勾勒出“原拆原建”的制度化演进路径。2021年深圳率先出台《危房重建规划管理规定》,以“不突破原产权面积”为核心,建立了危房重建的规范化流程,成为这一领域的先行探索者。2024—2025年广州跟进出台《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在容积率上给予增量≤30%的激励空间,并成功落地了小石集等首批试点项目,验证了“原拆原建”的可操作性。2026年,山东、山西将实践上升为省级制度——山东由六部门联合发文,在全省层面系统性推进老旧住房自主更新与原拆原建;山西则通过省级《城市更新条例》立法,为危房拆除重建提供法治保障。这一演进路径表明,“原拆原建”已从个别城市的政策试点,上升为多省份制度化推进的更新模式。
(二)容积率管控从“刚性约束”走向“弹性激励”
全国原拆原建容积率政策正从“刚性管控”走向“弹性激励”。1.0阶段(深圳/北京)严守原指标,以安全为核心;2.0阶段(广州/济南)有条件增容,上限30%;3.0阶段(杭州/青岛)引入不计容清单与奖励机制;4.0阶段(成都/山东)实现突破性松绑,允许“不受容积率制约”或全面激励。政策理念已从“政府定上限”转向“品质优先、弹性管理”。
当然从实践中,电梯、公共走廊、停车空间、厨卫配套、公服设施等已形成全国共识的“不计容清单”。杭州更进一步,超配公服给予3倍面积奖励,形成了“负向约束→正向激励”的政策创新。

(三)资金平衡模式的多元化趋势
各地“原拆原建”模式本质是破解“谁出资”难题的差异化探索。居民全自筹(杭州)以居民为主体、政府补贴为辅;增户反哺(武汉)通过增加房源对外销售,以增量收益覆盖成本;增量销售(济南)将增量部分限价回售给原业主,既改善居住又锁定增值红利;三方共担(宜昌)则由居民、政府、企业各担三分之一,实现风险共担。这四种模式反映了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担”的转变,核心在于因地制宜激活各方资源,构建可持续的更新资金闭环。

五、存在不足与完善建议
对各地实际反馈的情况来看,当前原拆原建政策存在四大短板:容积率奖励缺乏分层标准,不计容清单不统一易导致套利,增量面积分配规则模糊,公建配套移交与维护责任不清。建议建立危房等级与建成年代挂钩的分级奖励系数,出台全国不计容指导目录,明确“原面积1:1置换、增量补差”的分配原则,并厘清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与维护资金来源,推动政策规范化、制度化。

六、结论
总结来看,当前全国原拆原建的容积率奖励政策,正处于从“点上突破”向“面上推广”的关键跨越期。2025至2026年间,以广州30%增量上限、杭州3倍面积奖励、成都“不受容积率制约”、山东全省“不计容”激励为代表的政策创新,正在系统性地重塑老旧住房更新的规划管控逻辑。
容积率奖励政策,从宏观民生视角来看,其演进过程承载着更深层的社会价值。当前,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大量建于上世纪70至90年代的住宅楼栋,普遍存在户型狭小、厨卫缺失、无电梯、结构老化等突出问题,直接关系到数千万城镇居民的居住安全与生活品质。容积率奖励政策的核心意义,正是在于通过规划管控的弹性化改革,为这些老旧住房的“原拆原建、自主更新”释放必要的物理空间——既确保每户居民获得独立的厨卫设施、电梯加装和适度扩面,又在不大拆大建的前提下实现居住条件的实质性改善。
更深层次看,这不仅是技术层面的调整,更是一场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制度创新。一方面,它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的朴素期盼,使普通居民无需搬迁至远郊,即可在原址实现“以小换大、以危换安、以旧换新”,同时也真正从保护社区文脉的角度推进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居民出资+政府补贴+企业参与”的多元资金平衡模式,以及容积率弹性释放带来的经济可行性,政策有效激活了老旧小区的内生更新动力,减轻了政府大包大揽的财政压力,形成了一条可持续的城市更新路径。与此同时,不计容配套的标准化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增量配建,也为补齐社区养老、托幼、无障碍等民生短板提供了制度通道。最终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民生跨越。·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