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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住工:罢免董事议案将交由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远大住工公告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建议罢免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石东红女士的董事职务并将该建议提交至股东会进一步审议。

为避免歧义,该建议罢免为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一十条及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和流程进行,目前已通过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分别审议,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生效。

本公司已收到该建议罢免的对象石东红女士提供的陈述函,函中提到其主张董事会分发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时未向其送达核心议案及配套附件(包括独立法证会计审阅报告及独立调查委员会跟进行动建议),认为相关程序违反自然公正原则,剥夺其陈述及申辩权利。

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并参考法律顾问意见后,确认本次董事会会议确未向石女士提供前述两份文件,惟该等安排乃基于保障法证调查独立性及避免利益冲突之合理必要措施,且符合本公司此前就法证调查程序公正性所发布之公告立场。

董事会认为,上述安排并未剥夺石女士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罢免议案陈述及申辩的权利,且会议上已给予石女士充分时间发表意见。因此,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程序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无程序不公之处。

基于上文所述,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认为,该建议罢免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并无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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