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控股公告称,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独立估值师及核数师未能完成彼等各自于2025财政年度之估值及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投资物业、发展中物业及完成待售物业;(2)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预期信贷亏损评估;(3)投资于一间联营公司(即银建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171);及(4)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所载若干重大项目的审计确认书。
因此,年末财务报表结算过程及审计程序可能会延迟,核数师可能无法如期完成有关本集团的所有审核工作,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2025年全年业绩将可能不会于2026年3月31日前刊发。本公司与核数师达成共识,预计将于2026年4月内公布本集团2025年全年业绩。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3)条,倘本公司无法于规定期限内刊发2025年全年业绩,则须根据尚未与核数师协定的财务业绩(就此等可得资料而言)公布其业绩。董事会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认为,本公司现阶段刊发本集团2025财政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并不合适,因为该等账目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或状况,而刊发该等账目可能会导致混乱,并可能误导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董事会会议日期另行刊发公告,以(其中包括)考虑及批准2025年全年业绩及其刊发。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条,倘发行人未能根据上市规则刊发定期财务资料,联交所通常会要求暂停买卖发行人的证券,而暂停一般将持续至发行人根据上市规则刊发载有必要财务资料的公告为止。由于预期2025年全年业绩不会于2026年3月31日前刊发,本公司股份现时预期将由2026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主板暂停买卖,直至2025年全年业绩刊发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