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江苏连云港:支持存量商品住房品质优化
5月1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住建局、市委人才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相关措施的意见》,新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暂定执行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若国家、省政策调整,将按上级要求执行。
本次新政围绕存量住房优化、购房支持、成本减负、保障房供给、土地规划等方面推出八项务实举措,精准落实“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要求。在存量住房品质提升方面,支持开发企业对未售商品房进行“准改善型”改造,推动住房从“有得住”向“住得好”升级。
信贷与购房成本方面,多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贷款套数认定可核减一套;个人住房满2年销售免征增值税,不足2年按3%全额征收增值税,商业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同时,全市拆迁、搬迁、改造项目优先推行房票换购,人才购房券实现全市通兑,满足居民与人才多样化置业需求。
保障房供给持续发力,支持地方国企收购存量商品房及司法处置房源用作保障房,商业银行可发放专项贷款,央行将提供再贷款支持。土地与规划环节优化调整,合理安排经营性用地供应,优先推出优质地块;鼓励闲置存量用地盘活与混合开发,简化审批流程,增强详细规划实施弹性,助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连云港作为三线城市,此轮政策力度与覆盖面在同能级城市中较为罕见——八项举措、执行至2027年6月,工具箱几乎"一次开足"。最具创新意义的并非传统的首付、税费、房票组合,而是支持开发企业对未售商品房进行"准改善型"改造:这是供给侧去库存的新思路,将"卖不动的房子"通过二次改造提升竞争力,跳出了过往单纯降价或国企收储的路径。但该模式落地存在现实掣肘——改造成本如何分摊、销售备案价能否同步上调、改造后产品与新批预售证的衔接,都是执行难点。多孩家庭核减一套、商业用房首付30%、房票全市通兑等组合拳,本质上反映了弱二三线城市政策工具趋于穷尽,后续边际效应递减压力较大。
5、广州市正式印发《“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行动方案》
5月12日,广州市正式印发《“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行动方案》,聚焦住房品质与城市宜居水平提升,明确至2030年全面推广“四好”理念,形成长效建设机制,新建商品房全面按“好房子”标准建设,助力城市发展迈入新阶段。
在标准体系建设上,广州将编制总体实施规划,构建“市域-分区-单元”三级实施体系,结合全龄友好、海绵城市等要求,建立“四好”指标与评价标准,探索“评星定级”机制,完善智能建造、绿色低碳等技术指引,修订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推行BIM标准化设计。
全流程管控机制持续健全,土地出让、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嵌入“好房子”要求,搭建智慧监管平台,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推进房屋体检、安全管理资金、质量安全保险三项制度试点,提升物业服务与应急处置能力。广州将通过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凝聚共建合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人居新样板,切实提升市民居住获得感与幸福感。
广州作为一线城市率先将"四好"理念体系化、标准化,建立"市域-分区-单元"三级实施体系,与住建部"好房子"国家战略形成精准对接。最具制度创新意义的有三点:一是土地出让到验收的全流程嵌入"好房子"要求,让品质标准从"软指标"变为"硬约束";二是探索"评星定级"机制,未来可能成为新房定价、金融授信的参考依据;三是房屋体检+安全管理资金+质量安全保险三项制度试点,构建了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雏形。信号意义远超政策文本本身——一线城市正在将住宅竞争从"价格战"引向"品质战",新房供给将形成"品质溢价"分层,倒逼粗放式开发商出清,高品质开发商或在拿地、容积率、金融端获得差异化支持。
6、湖南出台“新湘十条”:围绕收储去库存、“以旧换新”和人才安居综合发力
5月13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新湘十条”),该政策自即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新政策旨在稳定市场,精准对接民生需求,重点围绕存量商品房收购、住房“以旧换新”等方面推出系列支持举措。
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支持各地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等。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租赁资产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
促进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鼓励地方给予购房补贴。支持“卖旧换新”模式,鼓励开发商、经纪机构与购房人合作提供旧房“帮卖”服务,并允许开发商按约定收购未售出旧房。此外,鼓励各类主体收购二手房,国有企业可收购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
实施“三个一”住房工程。即提供“一张床”、保障“一间房”、购买“一套房”。具体包括:到2027年底在全省打造100个“青年驿站”,为来湘留湘青年提供短期免费住宿;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最长两年租房补贴;对创业大学生、青年及高层次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优惠或补贴。
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对留湘来湘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及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满一个月即可申请,并享受首付比例最大优惠及更高贷款额度。其中,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4倍,高校毕业生及青年人才可放宽至2倍。初婚初育及多孩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额度上限再提高30%以上。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上限最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
加快“好房子”建设。省级将每年评选50个“好房子”建设标杆项目,并对相关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各地可给予容积率奖励、公积金贷款提额等政策。
政策还涉及优化安置方式、加大新建商品房销售支持、优化用地政策、助推企业纾困减负及提升市场监管质效等方面,全方位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湘十条"是省级层面少见的系统性、组合式政策包,三年有效期凸显长效安排意图。三大支柱清晰可辨:存量收储(专项债+租赁REITs)、以旧换新(个税退税+卖旧换新+开发商收购)、人才安居("三个一"工程+公积金倾斜)。其中公积金条款是最大亮点: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放宽至4倍、毕业生2倍、初婚多孩家庭再上浮30%以上——在中部省份属于历史级力度。与此前省级文件相比,"新湘十条"将"青年驿站"短期住宿入口与租房补贴、购房优惠打通,形成完整的"短期免费住宿→租房补贴→购房优惠"流量链条,制度设计层次感更强。落地风险在于:专项债收储与租赁REITs发行进度受制于资产估值与回报率匹配,若标的资产现金流不达标,金融工具难以快速放量。
7、厦门出台六条住房公积金新政 “卖旧换新”贷款按首套房利率执行
5月19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建房〔2026〕1号)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经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该市正式出台六条住房公积金优化措施,旨在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此次出台的六条措施涵盖贷款利率、提取范围、提取时限等多个方面,针对性解决群众购房、装修等实际需求。其中,多子女家庭在厦门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缴存人在福建省内出售自有住房后,12个月内在厦门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样可享受首套利率优惠。
在提取政策方面,新政进一步放宽限制、扩大范围。支持代际互助提取,缴存人在福建省内购房,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余额不足时,可提取双方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放宽购房提取时限,购、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最迟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
此外,新政新增装修提取和车位(库)提取支持:购房5年内、取得有效证明满6个月,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按1800元/平方米标准计算,单套最高25万元;购买同小区一手车位(库)3年内、证明满6个月,可提取不超过实付款及账户余额50%的公积金。
值得注意的是,当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达到90%及以上时,自公布次月起,将暂停办理代际互助、装修提取、购买车位(库)提取业务。
厦门此次落实福建省"闽建房〔2026〕1号"文件,最具杀伤力的是"卖旧换新按首套利率执行"——直接降低改善购房月供成本,精准撬动二手房挂牌量。真正的制度突破在于代际互助提取:子女购房可提取父母及子女账户余额,这是公积金制度从"个人账户"向"家庭账户"的实质性转变,对中产改善客群释放支付能力的边际效应较大。装修提取(1800元/㎡,最高25万元)、车位提取首次纳入,体现公积金使用场景的全面扩围。值得关注的是"贷款使用率达90%自动暂停部分业务"的风险防控阀,体现地方对资金池流动性的审慎管理——既释放宽松信号,又保留制动机制。横向比较,厦门作为强二线城市的政策力度处于行业前列,预计将带动福建省内其他地市跟进。
8、海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提高至120万元
5月10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拟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稿中提出,提高我省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分别由现行新房80万元和二手房60万元统一提高至10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分别由现行新房110万元和二手房90万元统一提高至120万元。
海南本次提额最关键的不是数字本身,而是结构性变化——取消新房与二手房额度差异,"一刀切"统一上调。单缴新房从80万→100万、二手房从60万→100万;双缴新房从110万→120万、二手房从90万→120万,二手房额度提升幅度更大。这意味着二手房交易在政策端获得"平权待遇",有利于撬动"卖一买一"换房链条,缓解二手房挂牌积压压力。需要注意的是,海南作为旅居+自贸港的特殊市场,公积金对省内常住缴存客群有直接拉动,对岛外客群影响有限(公积金属地缴存约束)。从历史对比看,本次是海南近三年最大幅度的公积金提额,与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政策窗口期形成呼应,预示后续可能还有税费、限购方面的配套优化。
9、广州国企推出住房“以旧换新”,首推30亿元
5月13日,广州区属国企——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开建”)发布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宣布将在全市范围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住宅,首批试点收旧总额度为30亿元。可供购买的新房项目共有8个,均位于南沙区。
除了范围广、额度高外,南沙开建还承诺免收旧房出售的评估费,换房者亦可免租金续住旧房直至新房交付后6个月。
5月14日,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士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该区从3月份开始探索住房“以旧换新”,实践效果良好,此次公布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明确执行细则。
30亿元额度在区域以旧换新中属高位,由区属国企而非市级平台牵头,体现广州"分区试点"思路。模式上最大亮点是免评估费+免租金续住至新房交付后6个月——精准解决换房群体最痛的"过渡期居住"问题,相比此前郑州、南京以旧换新模式有明显升级。但局限性同样明显:可购新房项目仅限南沙区8个,区域覆盖窄,本质上是"国企接盘+定向去化"的区域闭环,对全市去化拉动有限。对房企的启示在于:与地方国企合作的"以旧换新"将成为南沙、临港等新区项目去化的重要补充渠道,但需警惕国企收购价与市场真实成交价之间的剪刀差风险——若收购价过低难以撬动业主参与,过高则国企消化压力转嫁财政。
10、深圳:2026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发布,保障房供应量首次超建设量
5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2026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成为一线城市本周最具分量的政策动作。计划明确: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2026年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3万套(间)、供应4万套(间);推进“好房子”试点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整 治改造。保障房供应量首次超过建设量,释放出工作思路从“铺摊子”向“提质量”转型的明确信号。
计划提出七条重点任务,涵盖推进存量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引导符合条件的非居住房屋改建为保租房、推进收购已建成的存量商品住房、商务公寓、宿舍等用作保障房。从政策导向上看,“商改保”成为深圳保障房建设筹集的新路径,首批配售型保障房将于年内公开配售。建设目标从此前动辄十余万套大幅降至3万套,供应目标保持4万套高位,体现了保障房体系建设从规模扩张向存量盘活与精准供给并重转型的阶段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