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房地产公告称,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
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及发行人股东相关决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5〕99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45亿元(含45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本金。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直接或间接购置土地。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