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服务公告称,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宝杰先生、崔平先生、杨玉姣女士、王超先生、张咏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