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居乐集团公告称,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邝志强先生于2026年7月6日离世。
邝先生自2005年10月27日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邝先生于任职期间一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为本公司作出重要贡献。董事会谨此对邝先生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崇高敬意,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邝先生离世后,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包括两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而审核委员会仅有两名成员。本公司目前未能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10(1)条项下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最低人数的规定以及上市规则第3.10(2)条项下关于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规定;及上市规则第3.21条项下的审核委员会最低人数的规定。
董事会将尽最大努力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按照上市规则第3.11条及第3.23条的规定于2026年7月6日后三个月内物色合适人选以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