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置业”,公司持有 80%股权,安徽省国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0%股权)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减少至 1,000 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