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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退回此前竞得一宗商住用地

合肥城建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源配置,同时配合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辖区内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有偿收回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北庐置业有限公司“琥珀春树里”项目内商业地块。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以底价竞得长丰县CF202213地块(琥珀春树里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总占地面积约105.9亩,已缴纳含税地价约56,883.84万元。其中,长丰县CF202213商业地块占地28.24亩,容积率≤3.5,成交单价180万元/亩,已缴纳含税地价约5,237.84万元。

2022年7月,公司与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长丰县CF202213号地块出让合同,公司设立北庐置业负责该地块开发建设。受行业宏观环境变化及片区产业人口导入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长丰县CF202213商业地块目前尚未开工。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对长丰县CF202213商业地块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出具的《合肥北庐置业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长丰县双墩镇界洪路南、阜阳北路西一宗18825.27平方米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地价评估报告》(安徽地源[2026](估)字第5号),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25日,评估土地地价为4,278.98万元。

根据长丰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2月6日发布的《合肥市长丰县拟使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示》的内容显示,经2026年1月26日长丰县土地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主任(扩大)会议集体研究,收购价格按照市场评估价格4278.98万元为基础价格并下调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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