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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股东名称由“东方信隆资产管理”变更为“东方信隆(福建)投资”

阳光城公告称,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股东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经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东方信隆(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由“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方信隆(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二)公司经营范围由“企业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变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园区管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采购代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吴洁”变更为“吴长植”。

除上述信息变更外,公司股东《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信息未发生变化。上述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结构及比例未发生变化,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法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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