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一项行政处罚,处罚单位为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处罚金额为5500元。
处罚依据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据查询,该条内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动火作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为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本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