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公告称,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商业机会的通知》。京投公司根据其2024年12月31日出具的《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及时将该商业机会告知公司。经过考察研究,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放弃本次商业机会,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2026年5月15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了FZX-0101-0502地块0902商务金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项目土地面积37,375平方米,建筑规模149,5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挂牌起始价为18.98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意向参与0502地块项目的竞买工作。
上述项目为独立的商业办公类项目,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务以住宅开发销售为主,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放弃本次商业机会。
公司控股股东已按照其出具的《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及时向公司告知0502地块项目的商业机会,已实际履行承诺函中的义务,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现阶段放弃本次商业机会,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集中于现有房地产业务,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打磨自身产品,加强项目管理和市场营销,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健发展。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相关商业机会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控股股东通知公司本次商业机会的行为,符合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有关承诺;公司现阶段放弃本次商业机会,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放弃相关商业机会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