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达中国公告称,本公司附属公司亿达建设未能清偿广发贷款本金及利息致贷款逾期。
日前,公司附属公司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广发大连诉本公司附属公司亿达建设、大连美加、大连中兴、大连软件园荣达开发有限公司及亿达发展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请求判令:(i)清偿剩余贷款本金人民币7,800万元,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ii)原告对大连荣达、大连美加及大连中兴抵押的土地及房屋享有合同约定的抵押权,并对抵押土地、房屋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iii)原告对亿达建设质押的应收款享有质权,并有权主张应收款债务人在第(i)项主张范围内直接向原告偿还应收款;(iv)亿达发展、大连美加、大连中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及(v)诉讼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本公司现正寻求法律意见,并就偿还债务之安排积极协商,同时评估诉讼对本公司及本集团的影响。本公司将持续监察上述法律程序的发展,并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另行刊发公告更新事态发展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