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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为下属子公司开发大连马栏啤酒厂地块贷款提供担保

金地集团公告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沈阳金地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沈阳金地恒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大连保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开发位于大连市的马栏啤酒厂地块。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51,000万元额度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与贷款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4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4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沈阳金地恒耀于2026年6月5日与兴业银行签署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40%股权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2026年6月5日至2029年6月5日止。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部分担保事项作出批准,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向联合营公司的信贷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该授权在有效期内。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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