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6日及2025年8月20日刊发之公布,内容有关发行可换股债券及调整可换股债券的换股价。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债券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倘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建议末期股息每股0.76港元获股东于2026年6月2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则根据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债券的换股价将由35.35港元进一步调整为每股股份34.53港元(,自2026年6月11日(即紧接股东有权享有末期股息之记录日期之翌日)起生效。除该调整外,债券的所有其他条款均维持不变。
本公布日期,债券的未偿还本金总额为80亿港元。按经调整换股价及假设在债券悉数转换前本公司股本未有发生其他变动,本公司于债券悉数转换后将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将由226,308,345股增加至231,682,594股。该等可能发行的额外5,374,249股股份(「额外股份」)将根据股东于2025年6月3日授予董事的发行授权配发及发行,最多可配发及发行968,277,400股股份。于本公布日期,概无股份已根据发行授权发行。因此,发行授权足以涵盖债券于悉数转换后需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包括额外股份)。本公司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额外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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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地产:有擔保可換股債券的換股價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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