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7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6】257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深交所确认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符合其挂牌转让条件,对本次债券在深交所挂牌转让无异议。
二、公司应自该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向深交所提交挂牌转让申请文件。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述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