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2025年5月28日及2025年9月5日的公告(前期公告),内容有关复星开心购(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复星开心购)、黄震先生、唐斌先生、姚宇先生及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通)其他若干现有股东(作为卖方),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元,作为买方,与卖方统称为订约方)订立买卖协议、补充协议一及补充协议二,出售广州淘通的股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使用的词汇与前期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告旨在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进一步详情。
为提高本次出售事项的执行效率,保障本次出售事项顺利完成,2026年3月18日,经订约方协商后订立买卖协议的补充协议三(补充协议三),对补充协议二中复星开心购所得代价的支付方式进行调整。补充协议三的主要条款为:复星开心购所得代价仍为人民币316,575,600元,全部由杭州天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不再认购杭州天元发行的A股。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截至本公告日期:a)除复星开心购、黄先生、唐先生及姚先生外,各卖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除前期公告所披露者外)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b)杭州天元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补充协议三与买卖协议、补充协议一及补充协议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三为准;补充协议三未提及部分,以买卖协议、补充协议一及补充协议二内容为准。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补充协议三的条款公平合理,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属于本集团日常业务,并符合本公司及独立股东的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