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公告称,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事项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事项签署意向协议。本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预计将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六个月内披露本事项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