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11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李永明不再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永明先生的离任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时生效。
离任后,李永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永明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谨向李永明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