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公告称,本次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17,460万股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本次拍卖的17,460万股股票全部成交,占公司总股本的8.99%。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本次拍卖成交股份后续还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万通发展公告称,本次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17,460万股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本次拍卖的17,460万股股票全部成交,占公司总股本的8.99%。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本次拍卖成交股份后续还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