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依法指定华夏幸福司法重整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预重整程序中采取公开方式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就公开招募和遴选意向重整投资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事项
本次招募和遴选意向重整投资人,旨在通过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供增量资金和资源,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华夏幸福的预重整及重整(如有)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股东等主体合法权益。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以下简称“《招募遴选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招募遴选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招募目的及招募原则、招募须知、报名条件及招募流程等详细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详见于全国企业破产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