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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科董事长因约1.68万元被限制高消费

据(2026)京0105执23913号,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李爱东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俗称“限高”),此次执行标的1.68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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