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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可用于缴纳物业费

6月15日起,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物业费提取功能开通,缴存人及配偶每个自然年度每人仅可办理一次物业费提取,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2500元。

根据办理提示,一方提取部分额度后,另一方当年可提取额度相应扣减。比如,一方提取1000元,另一方当年最高仅可提取1500元。缴存人及配偶当年内无论线上或柜面均不可重复申请。

物业费提取业务全年均可申请办理。优先推荐通过线上渠道(爱山东APP济南公积金专区、济南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大厅)办理,业务可实现一步办结,省时高效。当年未办理物业费提取的缴存人,或已办理但未足额提取的缴存人,其剩余额度不结转至下一年度,次年按新周期重新核算。

此外,线上办理将通过民政联网接口自动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失败的申请人,可携带结婚证、离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公积金业务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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