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湖北披露,近期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项行政处罚公告,违法行为类型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罚金155万元。
根据披露,在违法事实方面,2025年10月23日1时15分,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左岸的宜昌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77.268307万元。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制定排险、支护工种等安全操作规程,未明确排险作业、支护作业流程及要求,未针对插锚杆期间存在的岩爆及岩石冒落风险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未对作业人员就排险、支护作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未对有关班组人员进行第三级安全交底,且未如实记录三级交底情况,事故当班专职安全员苗欣未取得考核合格证,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管理职责对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对“10·23”一般冒顶片帮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被处以罚款1万元。
违法事实方面,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1标(T4-五和)土建三工区项目的施工单位,对于2026年1月7日该项目施工现场存在2号井至龙胜站盾构区间右线掘进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由盾构掘进施工造成的地下空洞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