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政策重点解读
上周(4月27日—5月3日),全国多地密集出台房地产新政,延续 “因城施策、精准扶持、供需两端发力” 基调,聚焦公积金松绑、存量盘活等四大主线,一线及热点二线城市力度加大。
公积金松绑尤为突出:深圳新政个人基础额度提至 70 万、家庭 130 万,叠加多类上浮政策后家庭最高可贷 351 万,同时定向松绑三区限购;长沙新房公积金最高贷 120 万、二手房 100 万,多子女家庭可上浮 30%,并扩重疾提取病种。
存量盘活与服务优化同步推进:海口打通限价房流转通道,广州启动公租房常态分配,成都规范租赁市场,江西优化新房购置政务服务,海南强化公积金监管。
02
政策速览
01海口出台限价商品住房上市新规 满足四项条件可交易
4月27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近期联合印发了《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该细则对限价商品住房的上市条件、缴费比例、交易流程及特殊情形处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细则仅适用于海口市行政区域内政府统筹建设和配售的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上市交易须满足四项条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届满5年;取得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屋产权不存在权属争议;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
交易时,需按差额的15%缴纳土地溢价。新规将于2026年5月23日起施行。。
02长沙公积金新政5月1日施行 新房最高贷款额度提至156万元
4月2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及《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自5月1日起施行。
此次新政核心内容为贷款额度全面提高。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20万元;购买二手房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最高额度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30%,新房最高可达156万元,二手房最高130万元。
新政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市民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仅核查购房所在区县的房屋套数。
在支持代际互助方面,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时,直系亲属可提取公积金支持购房;尚未结清长沙公积金贷款的,直系亲属可申请添加为共同还款人并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此外,新政将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的病种范围由9种扩大至35种,缴存人家庭及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时可申请提取。
03成都拟发布住房租赁新规 单间租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4月28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成都市租赁住房租住标准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新规明确,出租住房应当以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单间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该规定适用于除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外的所有租赁行为。
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保障租住安全与居住品质。
04广州2026年公租房常态分配启动 首批推出300套房源
4月28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发布通告,自2026年5月8日起开展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分配。
首批常态分配房源共300套,其中市本级房源270套,区辖房源30套。自2026年6月起,每月10日上午12点前将公布更新房源信息。
分配对象为已进入轮候册且轮候号未被注销的家庭。申请对象不得同时参加集中分配和常态分配,且需承诺家庭情况无变化。
户型分配按家庭保障人口对应,4人户及以上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及特定2人户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分配一房。
4月28日起,申请对象可登录微信服务号“穗安居”查看房源。5月8日上午10时起可提交申请,系统将按提交时间先后顺序随机摇房。
05江西省住建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推动新房购置“一件事”落地
4月29日消息,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于近期关于印发《江西省新房购置“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数字赋能,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部门协同、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实现新房购置事项“一表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限时办结”,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三项工作任务,包括:优化完善服务事项、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推进线上线下融合。
其中,在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统筹实施的原则,选择部分城市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受理办理试点,先行先试。试点城市结合当地实际,优化升级业务系统,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等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同时规范政务服务窗口线下受理流程,构建线上线下并行的服务模式。非试点城市按本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同步做好线上办理功能部署与线下窗口服务优化,统一受理新房购置业务。各相关责任部门协同配合,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供办事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2026年6月底前,实现新房购置“一件事”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06河北“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利用存量房源等方式满足住房保障需求
4月29日,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发布。纲要明确了未来五年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纲要提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性住房配置效率。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利用存量房源、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以满足新增住房保障需求。
该规划纲要经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全文约9万字,设置了21项主要指标,部署了18个方面重点任务,旨在将规划蓝图转化为发展实景。
07深圳发布楼市新政:进一步放开限购政策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4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4月30日起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一)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增购1套商品住房。即: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3套商品住房,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2套商品住房。
(二)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无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政策不变。成年单身人士继续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二、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申请的,贷款额度从11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上浮比例从40%提高至60%;新增初婚初育居民家庭购买本市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50%,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本市住房的,上浮比例从50%提高至70%,初婚初育家庭和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居民家庭的上浮比例需二选一,不能叠加;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的,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
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可上浮170%,即缴存职工个人最高可贷189万元,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351万元。
本通知自2026年4月30日起施行。
08海南印发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细则 5月1日起施行
4月30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正式印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细则》是对此前发布的《海南省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的细化补充,重点明确了处理机构职责分工与操作规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作为全省处理主体,负责统筹指导、案件审查及强制执行等工作;各市县管理中心承担辖区内案件初步核查、调查取证及文书送达等具体任务。
《细则》列举了包括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伪造购房合同、虚构租房事实等在内的多种骗提骗贷情形,为案件处理人员提供清晰判定标准。处理程序方面,从线索发现、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到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均设定严格流程,并要求对调查、审核、送达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文字或音像记录。此外,《细则》强化了强制执行机制,对拒不退还骗提骗贷资金的当事人,省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09江门推出“人才房票”政策 购房直减最高6万元
4月28日,江门市正式实施《江门市2026年度“人才房票”试行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市区购买房源库内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享6万元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提升20万元。
据介绍,该政策采用“政府+企业”双补贴模式,政府统一补贴1万元,企业按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分档补贴3万至5万元,叠加后最高达6万元。房票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2个月,使用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且可与市级其他人才购房补贴叠加享受。
首批纳入“人才房票房源库”的房源覆盖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共31个房地产项目、3624套新建商品住房。持有房票的职工单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全市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两人及以上共同申请可增加20万元。
10广州:发放“卖旧买新”专项补贴 单套房屋最高补贴3万元
4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推出“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政策,以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
信息显示,居民在2026年12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完成网签,且网签日前后1年内出售名下本市二手住宅,可申请专项补贴。补贴按新购住宅贷款总额1%计算,单套最高补贴3万元,补贴总金额2亿元,用完即止。
据介绍,该补贴资金按季度分批次发放,在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居民中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同时,政策鼓励国企收购二手房用作保障房,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后续发布。
11广州: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60万元
4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其中提到,大力支持住房消费,满足多样化居住需求。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0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200万元,符合相关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60万元;放宽存量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允许转为组合贷款。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发放“购房家装家居消费券”等形式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区在土地出让时,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承载能力和地块实际情况,推出“预售阶段确定学位”“网签后即可入学”等措施。支持港澳居民来穗置业,简化购房申请材料,提供按揭便利及资金结算绿色通道,支持住房公积金跨境人民币结算。

THE END
特别提醒:
1、上述研究成果由克而瑞北京分析师刘延群,通过人机协作综合使用克而瑞·决策专家的AI问数、AI问知、AI文章和数据分析等功能撰写完成。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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