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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将住宅变“网约房”被诉

克而瑞好房点评网 浙江宁波房主张某将自家住宅作为“网约房”经营,引发邻居不满并被起诉。法院审理认为,“网约房”面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按日计费的住宿服务,属于经营性用房,实质改变了房屋用途,构成“住改商”,需经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张某未获同意擅自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9条规定,法院终审判决其停止经营、恢复住宅用途。法官提醒,合法经营“网约房”须取得利害关系业主书面同意,并向公安等部门备案,满足消防治安要求。邻居若受扰,可通过业委会、物业、街道或诉讼等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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