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宁波富达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77亿元,同比减少13.17%,实现归属股东净利润1.83亿元,同比减少12.86%。
商业地产业务方面,2025年度完成营业收入5.30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35.88%,其中租金收入3.73亿元,商品销售收入0.61亿元,物业广告收入0.56亿元,托管收入0.0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15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144.35%),净利润2.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128.21%),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5.47%、12.60%和10.75%。
天一广场可供经营面积17.06万平方米,出租率93.83%(含自营和联营)。
公司的商业地产业务主要以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主体,核心项目为宁波天一广场,其经营模式有出租、自营、联营,可供经营面积17.06万平方米。广场公司是宁波富达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运营管理涵盖奢侈品购物中心、高端精品百货店、时尚潮流品牌商城和城市时尚休闲商业综合体等,除天一广场商业租赁业务之外,还自营国际购物中心、GUGO酷购商城二家主力店,受托经营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月湖盛园项目。
2025年全年天一和义商圈调整引进新品牌109个,其中首店(包括首店、独有店、旗舰店)69家;三是紧扣“商圈联动”,释放区域商业潜力。
